2017華東政法法學考研真題及參考答案:辨析題第2題
作者
佚名
考試科目代碼:801
考試科目:法學綜合
考試日期:2017年12月25日下午
二、辨析題(每小題10分,共40分)
2.公民控告權和檢舉權的異同。
【參考答案】
答:控告權是指公民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機關進行揭發(fā)和指控,并要求處理和制裁的權利。(2分)
檢舉權是指公民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機關揭發(fā)事實,并請求依法處理的權利。(2分)
控告權與檢舉權都是針對違法失職行為,其區(qū)別主要表現(xiàn)為:
1.行使控告權的主體主要是受到違法失職行為直接侵害的人,而檢舉權的主體一般是與事件無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3分)
2.控告權行使的目的在于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要求有關機關依法處理,而檢舉權的行使一般是公民出于維護公共利益或出于正義、憤怒的原因,而要求有關機關對違法失職行為進行處理。(3分)
【答案解析】
該題知識點比較常規(guī),就是對公民各項憲法上的權力進行考察。這兩種權利在憲法上并列規(guī)定,容易考察,這也提醒同學們復習考研的過程中對于相同或類似的知識點要進行比較、檢討,這一類知識點往往有出題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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